2021年12月15日 星期三

印尼結婚證明書

 2021/12/16(四)

印尼部分地區不再開立結婚報告證明證書(不是結婚證書)
這文章很重要嘿,給準備要入境印尼結婚的看一下嘿....
近兩個月開始發生赴印尼結婚,部分地方民政局聲稱依法不再開立結婚報告證明書(不是結婚證書)....???
大家對所謂的印尼結婚證書,觀念也請重新導正一下。
印尼真正的結婚證書(如圖示有說明),跟近8年來,外國人在印尼結婚的開立的不叫結婚證明書(而是結婚報告證明書)
中文翻譯字似乎差不多,但是就印尼語是差很多,大家可以仔細看這所謂的結婚報告證明書,上面明確記載這““不代表結婚證書””
如附圖片有說明。
又加上2021年8月開始實施數位結婚卡,逐步很多地區民政單位收到相關中央公告,針對台灣人認知的““結婚證書””(實際是結婚報告證明書),開始不予開立!!??
目前這三個月已經發生群友無法順利申請,分別在 巨港、卡拉旺、茉莉芬、還有四處就不多寫。
就至今,剩卡拉旺的結婚群友,來了快5個多月,早已經有KUA紅綠本了,確無法順利取得((結婚報告證明書))....
原因是,地方民政局依照現行印尼婚姻法條文,拒絕開立。
很多地方民政單位說詞:已經有紅綠本了,不可以再開立((結婚報告證明書))=_=
這事上上月10月也發生在巨港,是因溝通之後,印尼地方民政當局願意開立.....
這件事,希望台灣當局駐雅加達及泗水TETO都能關注並給予適當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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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
印尼其實在婚姻法就明文規定
1.雙方為伊斯蘭教,皆是以宗教部門KUA辦理及登記結婚。僅取得紅綠本(視為官方結婚證明文件)
2.非伊斯蘭教,結婚依據均由法院公證,然後去民政局登記,取得圖示中的結婚證書(不是結婚報告證明書,也沒有紅綠本)
3.結婚證書也針對,印尼籍國民與外國人在境外(別的國家結婚),回印尼後,持國外結婚證明文件,再到印尼民政局登記核發。
就香港、中國、義大利等部分國家,承認也接受,外國人取得相對婚前合法文件入境後,允許在境內登記結婚,並核發結婚證書。
簡單說,就中國而言,印尼籍人士持單身證明、出生證明、無刑事犯罪紀錄、身分證、戶口本等等經由印尼司法及外交部再經駐雅加達中國大使館驗證後,可入境直接在配偶戶籍地直接辦理結婚登記,領證。
不需要在印尼境內先完成結婚程序。
香港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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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來了;
1.台灣大多非伊斯蘭教,為了嫁娶伊斯蘭的印尼居民,依照宗教傳統,都是得放棄原宗教,改信伊斯蘭,之後才能順利嫁娶伊斯蘭居民,取得結婚證明((紅綠本))
2.又發生現行法規,不予開立[[結婚報告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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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地區,是還可以給錢,幫忙開立,有些地區不收錢也不予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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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各地區勢必慢慢也會文件統一化,就像現在印尼的出生證明已經與過往不同了,都分別載入QRCode文件數位電子化,所以,麻煩跟進....
不然在印尼辛苦這麼久的結婚新人,最後卡在辦事處或台灣移民局一句““跟以前不一樣,沒看過””就這樣打太極........就太悲吹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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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要如何解決勒....
1.已經有民政當局去函給台辦處,看台辦處如何應對!?
2.部分印尼地區民政單位還是可以疏通一下。
3.現下已經依法作業的各地區民政當局或未來全面依法作業下,
又台辦處沒有替代方案下,
個人建議
持紅綠本,去印尼地方民事法庭,針對外國人與印尼籍結婚,申請公證判決書。(載明用途)
然後再拿去民政局,請求開立結婚報告證明書。(當然啦,還是會遇到不鳥你的民政官員)
那就是拿著判決書,拿去翻譯後,連同正本及相關面談所需文件,交附給台辦處。
在台辦處針對結婚報告證明書乙案沒有明確的替代方案下,只能求阿拉多多眷顧了.....
溫馨提醒:
千萬不要病急亂投醫嘿.....









印尼結婚數位卡

 2021/12/16(四)

印尼的結婚數位卡
從2021年8月起,印尼逐步開始在各地區實施結婚證明資料數位化嗎,就是現行的[[結婚數位膠卡]],要慢慢取代既有的紅綠本。
這是由宗教部門地方的KUA製作核發,中央是說免費,實際上就7788還要9就是了....
KUA製作的 跟 民間影印店製作有所不同,唯一相同就是,QRCode掃描是連結民政局系統,具有結婚相關資料的。
而不是隨便讓你設計去印製嘿,當你完成kua結婚程序,kua就會幫你將資料建檔在中央系統內,你也可以就自己的資料登錄後,下載結婚的資料圖樣(包含QRCode),這樣就可以自行下載後去民間製作成膠卡啦.....






2021年12月13日 星期一

為什麼讓小孩具雙重國籍對小孩將來是好的!?(下集)

 2021/12/14(二)

為什麼讓小孩具雙重國籍對小孩將來是好的!?(下集)
就單純台灣印尼婚姻產子,不討論其他國家規範(因為每個國家法規不盡相同)
印尼跟台灣,皆承認18歲以下具雙重國籍;與居留證跟永久居留證無關。
滿18歲前,這期間,小孩擁有兩國的所有規範權利、福利、義務。(此項我就不討論贅述)
重點是,
1.滿18歲要選擇放棄其中一個國籍。
2.無論放棄的是哪一個國籍,在小孩成年後未來,若他想要重新歸化所放棄的國家,至少都有保留原來身份資料,歸化過程至少都有資料可以依循。
例:
滿18歲時,選擇放棄印尼國籍,爾後經過若干年,子女想重新回歸(歸化)印尼籍,且在當時印尼戶籍地民政局都有子女的相關紀錄可查、可辦。
若是當時選擇在台灣生子,卻沒有幫小孩在印尼申請印尼身份。
然後子女18歲以後想歸化印尼,這是不可能的。
此時必須依照印尼移民法,以外國人身份依照相對程序來取得印尼身份。
1.與印尼籍人士結婚,取得Kitas再依規定時間轉換kitap,再依規定時間得滿10年,才能申請移民轉換印尼籍身份。
2.投資移民。
3.退休移民。
4.其他印尼移民法規章辦理。
有人問,
如果一開始沒有申請印尼籍身份,一直生活在台灣,滿18歲以後,若是生母依然是印尼籍,生母一樣還生活在印尼,那能不能申請歸化?
答案:不可以.....
因為你18歲以前沒有入籍印尼,均不屬於““曾經是印尼籍””
所以要以外國人的身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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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
那如果印尼籍配偶放棄印尼籍,取得台灣身分證及護照,老公死亡或是離婚或是其他因素,導致配偶要回歸印尼,可以嗎?基本程序是什麼?

靠北喔...此篇文章是討論小孩雙重國籍,這個問題另外再寫一篇說明嘿....




到底是台灣生小孩跟在印尼生小孩哪個比較好?(上集)

 2021/12/14(二)

到底是台灣生小孩跟在印尼生小孩哪個比較好?(上集)
如題,這是沒有絕對好的答案,因為要看父母認知的目的為何?
此篇,我們就假設目的是讓小孩取得雙重國籍一論:
我個人會建議,在印尼生子,
暫且不論印尼普遍醫療水平不及台灣,可以到就近都市找條件好的助產醫院及具恢復良好的病房,這還是有的。

前提,完成在印尼完成台印婚姻程序之後,在印尼待產生子,小孩在醫院所開立的印尼文醫院出生證明可以登載父母雙方姓名,大部分醫院可以付費請醫院協助到印尼民政局開立小孩出生證明及小孩入籍生母戶籍,取得更新過的戶籍本。

若是部分地區醫院沒這種服務,可以持醫院開立的出生證明,連同生母身份資料及結婚證,去民政局申請小孩出生證明及入戶籍等程序。
取得上述資料,前往印尼管轄移民局,申請小孩護照…
以上,暨完成小孩在印尼的相對身份資料。

之後,在以上述文件,及父母雙方資料,經由印尼司法部及外交部驗證後,前往雅加達或泗水台辦處申請小孩回台的定居證及台灣臨時護照。
此時就可以,帶著小孩跟相關資料及護照赴台辦理入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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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樣做勒?!
因為小孩在印尼出生,入戶籍取得印尼護照,這樣是簡單作業的,
申請入台灣戶籍,因為程序及承辦窗口單一且有一定的SOP規範。
如果選擇在台生子,入台戶籍確實比印尼更簡單,但是,一旦要回印尼申請入印尼戶籍及取得印尼護照,那就是看老天眷顧你有幾分了。
因為小孩入境印尼持台灣護照,已經具有台灣身份字號及戶籍資料,回到印尼要面對的是不同地區的民政局承辦人員。
印尼之大,每一個民政當局,並沒有完整同統一的SOP認知,很多更不可能承辦過境外生子回印尼入戶籍的作業。
很多地方承辦,要嘛推託、要嘛藉一切看似合理的理由不予承辦、不然就是要求其他單位對這境外所生子女的認證(如DNA、法院、台辦處驗證文件等等,儘可能他們想得出的文件要你提供),都會參雜承辦個人思維的作業方式。
就算你提供相對文件回到印尼,有些承辦會會問,小孩持什麼身份什麼護照入境印尼!
你的答案當然是台灣身份、台灣護照,如此,有些印尼民政局承辦人員就會認定,不能雙重國籍......(補充:台灣印尼都承認18歲以下,持雙國籍身份)
這樣的事,年年上演,不累嗎....
當然啦,遇到有處理過的印尼民政局單位,就比較能駕輕就熟....
還是強調:
不是每個地區的印尼民政單位承辦過境外子女及國外身份護照入籍印尼的.

下集討論:為什麼讓小孩具雙重國籍對小孩將來是好的。




2021年12月6日 星期一

火車上自己泡咖啡

 2021/12/07(二)

一早5點的火車,一個人又要前往雅加達,處理點事...
車上自備茶杯,熱水,咖啡...
自己泡=_=........
哈哈哈,就只差沒被車上販售員翻白眼.....哈哈哈








2021年12月5日 星期日

在印尼生子作業流程一DNA親子鑑定報告

 2021/12/06(一)

小孩在印尼出生

1.出生當下時間,有些醫院會要求填寫生父資料,此時必須附上生父護照影本;有些醫院不會主動告知或提問,請未婚妻主動要求開立出生報告要寫上生父資料。
2.盡快來印尼完成結婚程序。先把不要讓小孩入戶籍,也先不要申請民政局開立的出生證明。
主要赴印尼,盡快完成結婚程序拿到結婚證書,再申請小孩出生證明(必須完成第3、4點)
3.在印尼自費做DNA親子鑑定報告,
然後拿去民間公證單位公證(NOTARIS)。
4.拿結婚證書、DNA親子鑑定報告、去印尼地方法院申請,婚姻及親子確認之判決書。
5.完成以上程序及資料,拿去民政局申請小孩出生證明,並記載生父母資料....
以上這是依法的基本程序,這是大綱要點,也是必須準備好的資料備查之用。
如果不跑法院的情況下,有些地方民政單位給些錢,還是有可能便民一下的,但是你要給予的基本資料包含DNA親子鑑定報告,都是要給的。
基本程序是如此,有些會遇到踢皮球,會問,連法院都認定了,民政局確不願意開立.....總之就是放軟姿態、請託村里長、長老、地方辦公室主管,給點錢,拜託幫忙...就是一個字....磨......
印尼各地區單位,並不是每個承辦或主管都熟知程序,往往都會夾帶自己認知的以為(要求補東補西的文件),
比如,我在印尼KUA結婚的時候,其中竟然要求我將印尼文的宣示書寫成中文=~=都不知道是瞎幾年的,他們又看不懂,要我寫成中文做啥??當標本啊...說錯,當樣本啊...
我還是乖乖寫給他們=~=
總言....
DNA親子鑑定報告,並不是台灣公部門單位要的主要文件之一...
主要是印尼單位要的證明文件之一



2021年12月4日 星期六

在台灣生子作業流程一DNA親子鑑定報告

 2021/12/05(日)

台印婚姻之非婚生子與DNA一談
近日line群討論到相關DNA問題
很多人搞混了方向,DNA親子鑑定報告,並非是台灣相關單位所要的主要文件.....
DNA親子鑑定報告..才是印尼當局要主要證明文件之一
前提:
1.男女雙方皆是單身身份(具合法文件證明)
2.嬰兒已經出生,不論是在台灣或是印尼產子。
3.男女雙方確實要完成異國婚姻程序,並組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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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其他因素先不參與其中討論,因為處理過程及順序皆不同
1.其中一方還存在現有婚姻。
2.其中一方的配偶離家、分居、但沒有完成離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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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純未婚男女,已經非婚生子討論。
雙方要回印尼完成結婚程序作業:
一.在台灣生子:
1.請生產診所或醫院開立中英兩版的出生證明,[上面必須要有生父母姓名、英文生父母姓名以護照為主,並記載護照編號]
2.若是生產院所只開立生母資料時,請執行第3點後,再回到第1點,請院所開立出生證明。
(若是能取得出生證明上記載生父母資料,回印尼作業可以省去很多程序跟成本)
¶院所開立小孩出生證明,不代表公部門已經認定。
3.自費申請DNA親子鑑定報告。
4.有些院所收到DNA親子鑑定報告,是可以註記生父資料。若是依舊不願開立,一樣可以持原開立之出生證明及DNA親子鑑定報告進行以下作業。
5.取得上述資料,拿去民間公證單位做文件公證,再拿去外交部驗證,在拿去內湖印辦處文件驗證。
6.資料更改或逃逸者,請前往移民局自首,申請遣返,並提交第5點資料,請移民局開立遣返文書,再拿去內湖印辦處開立未婚妻跟小孩回印尼的臨時印尼護照。
7.回印尼後,儘速完成結婚程序(此處不細述如何結婚,因為其他文章已經說過了)
8.取得結婚紅綠本及印尼民政局開立的結婚證書後,拿第5點資料,前往印尼地方民事法院請求婚姻及親子確認之判決書。
當然有些印尼地方民政單位願意直接受理第5點資料,直接讓小孩入印尼戶籍,民政局並開立出生證明且記載生父母資料。
一般民政局都是要收到法院判決書,才敢在小孩出生證明上記載生父母資料。
之後程序,依照異國婚姻程序驗證到台辦處提出面談,待婚姻面談通過之後,再申請小孩入籍台灣作業(之前文章已經po過,在此不重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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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孩在印尼出生
1.出生當下時間,有些醫院會要求填寫生父資料,此時必須附上生父護照影本;有些醫院不會主動告知或提問,請未婚妻主動要求開立出生報告要寫上生父資料。
2.盡快來印尼完成結婚程序。先把不要讓小孩入戶籍,也先不要申請民政局開立的出生證明。
主要赴印尼,盡快完成結婚程序拿到結婚證書,再申請小孩出生證明(必須完成第3、4點)
3.在印尼自費做DNA親子鑑定報告,
然後拿去民間公證單位公證(NOTARIS)。
4.拿結婚證書、DNA親子鑑定報告、去印尼地方法院申請,婚姻及親子確認之判決書。
5.完成以上程序及資料,拿去民政局申請小孩出生證明,並記載生父母資料....
以上這是依法的基本程序,這是大綱要點,也是必須準備好的資料備查之用。
如果不跑法院的情況下,有些地方民政單位給些錢,還是有可能便民一下的,但是你要給予的基本資料包含DNA親子鑑定報告,都是要給的。
基本程序是如此,有些會遇到踢皮球,會問,連法院都認定了,民政局確不願意開立.....總之就是放軟姿態、請託村里長、長老、地方辦公室主管,給點錢,拜託幫忙...就是一個字....磨......
印尼各地區單位,並不是每個承辦或主管都熟知程序,往往都會夾帶自己認知的以為(要求補東補西的文件),
比如,我在印尼KUA結婚的時候,其中竟然要求我將印尼文的宣示書寫成中文=~=都不知道是瞎幾年的,他們又看不懂,要我寫成中文做啥??當標本啊...說錯,當樣本啊...
我還是乖乖寫給他們=~=
總言....
DNA親子鑑定報告,並不是台灣公部門單位要的主要文件之一...
主要是印尼單位要的證明文件之一




2021年12月2日 星期四

申請面談

 2021/12/3(五)

結束到雅加達辦事的行程啦...

雅加達台辦處目前面談幾個重點分享告知

1.單方面面談,必須先將所有面談所需資料完整交給台辦處受理之後,由承辦人員決定是否得以單方面面談…
將會以電話通知是否可以單方面面談及何時面談....
昨晚泡個老壇酸菜泡麵,輕鬆一下.....
今早已經接到通知,群友可以下週x面談,ya...。
2.台辦處特別要求,面談者,必須出示3x24小時PCR陰性檢測報告。(這點很重要,不是抗原快篩的嘿)
3.目前印尼火車站都是全面實施抗原快篩的檢測站點,費用是印尼盾45.000。
溫馨提醒:
本月24日起到明年1月12日,這期間PPKM提高三級,同時許可入境之外國人,持有效簽證入境者,必須逕行10天9夜的隔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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