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8(六)
行政院院會於2023年1月12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共修正52條相關法令。
其中就部分將嚴重影響外籍配偶及相關罰則。
2.另為遏止外來人口從事違法活動,增訂罰則,如有容留或藏匿逾期者,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3.受禁止出國處分而持偽、變造或冒用護照或旅行證件出國查驗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9萬元以下罰金,以嚇阻不法。
註:
a.除了原定法規管制10年不予入境 ;
b.與國人完成結婚程序,使可申請縮短管制 ;
c.在台具有戶籍之育有親生子女,可申請解除管制上。
等上述管制規範之外,一旦完成結婚入台之外籍配偶,還必須懲處上述第3點之罰則。
4.媒介外國人從事不符合停(居)留原因活動者,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此外,為強化國境安全管理,增訂刑責,如有使外國人或無戶籍國民非法入國,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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