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4日 星期二

未婚生子,小孩先入台灣戶籍乙案

 2021/05/05(三)第一篇 A1

在台與外籍女性未婚生子,小孩先入台灣戶籍乙案
前提:男方女方皆為單身(組合A1)
===============================
前提及名詞說明,之後撰述時將省略代稱
就目前印尼及越南,其他雷同
外籍女性(在台工作為看護、家佣、求學身分等等)
不同情況組合很多,包含;
A:男方女方確實單身(包含已離婚,並取得證明)
B:男方或女方皆存在已婚姻狀態,或單一方存在已婚狀態
1.與外籍女性未婚生子,在台生子
2.與外籍女性未婚懷孕,返回印尼生子
==============================
案件一個個來,先討論今天的話題--A1--
答案:可以的
就算你取得DNA報告,直接去戶政,每一個承辦人員都說不可以。
因為必須依照台灣戶政法第30條辦理--領養--
還有相關程序,小編在這說,並不是百分百成功,最後裁決由主管機關行政裁量權。
還是強調,沒有在印尼完成當地結婚過程及取得印尼當地民政局核發的結婚證書前,千萬不要懷孕!
以下是這位南部群友,外籍印尼未婚妻還沒取得單身證明及沒有與台男完成印尼結婚及面試,就完成認領成功的真實故事。
一家三口,先前去戶政,得到的所有答案都是:必須經由外館驗證當地的結婚文件,包含小孩所文件,拿回給我們戶政才可以將小孩辦理入戶籍。
這位熟男父親我相信跟很多遇到相同問題的人的心態一樣,焦急破口大罵.....
淦林良勒...DNA證明都有了,淦...又是台灣出生,為什麼不能入我的戶籍?
搞得場面火爆....沒有辦法就是沒有辦法....
數日後,小辰我安撫溝通後,作業如下
不同時空背景所使用的招數,也有所不同嘿,現下最好利用疫情問題^_^
主因還是為了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加上後面再追補印尼結婚相關資料....不拉不拉
附上DNA證明民間公證,寫好領養陳情書,交付內政部...
莫約2周,收到來函通知許可通知
程序:
1.先提醒,小孩即將出生的事主,最好醫院或診所、接產所,開立出生證明上註明生父資料...當然也要生母資料..廢話
2.驗好DNA,取得中英證明....(費用NT1萬到2萬不等)
3.上述所有資料拿去民間公證
4.生父準備好印章、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生母護照居留證及內政部公函,前往戶政單位,辦理領養手續。
5.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於出生登記後同時辦理認領登記,由生父備妥身分證、印章(簽名)及生父母協同出具認領書、非婚生子女從姓約定書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約定書。
6、生父單獨以認領書辦理認領登記者,須提憑親緣鑑定證明文件
7.讓未婚妻一個人回印尼,或陪同,小孩先留台灣托嬰照顧,趕緊完成印尼結婚程序....
經過「認領」程序,我國認領行為乃一單獨之事實行為,且依民法規定僅需有事實上撫育行為即視為認領,惟尚須具備以下幾點要件:
請自行查閱
其中
判決認領: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可由內政部個案同意許可之公文替代。
===============================
當然這結婚沒有那麼簡單....
因為外籍女子當時身分是偽造、逾期、逃跑,而居住台男住家...
這又是另一段的坎坷里程要走....
不過,這最終還是功德圓滿....
花費2年8個月,一家三口在台灣得以團聚共同生活....
以上是給予正確目標的大方向....細節處裡將會有所不同,費用是商業機密....給於方向可以自行處理,協助作業需要付費的嘿......
其實以上都在台灣處理,就不用叫我赴台協助了嘿,相信可以做得到的....
下一篇 討論主題是 A2組合
A:男方女方確實單身(包含已離婚,並取得證明)
B:男方或女方皆存在已婚姻狀態,或單一方存在已婚狀態
1.與外籍女性未婚生子,在台生子
2.與外籍女性未婚懷孕,返回印尼生子
第二篇 A2



最新文章

   2024最新整理印尼結婚文件代辦資料 為群友整理一些印尼代辦公司資料,相關承辦可以信賴,供各位新人選擇自行洽詢: 另外提醒,在台地區,無論是因為與印尼籍結婚之後,以個人型態於網路招攬辦理結婚作業,或台灣公司型態或個人掮客,聲稱可以全程辦到好,不用當事人跑文件或辦到老婆可以赴...